國內癌症主約大調查
區分為帳戶型、倍數型與還本型3大類
所謂帳戶型,是指以約定的給付限額為癌症事故的總醫療帳戶,若保戶身故時尚有未用完額度,則將餘額以身故保險金方式給付給保戶,是一種含壽險成分的長期防癌險;而倍數型的給付總限額多以「住院日額」的幾千倍設定,當保戶因癌身故時僅就約定金額提供給付,並非將剩餘額度當身故保險金;至於還本型,則是一種定期的防癌險,給付內容著重在「初次罹癌」,而當保戶身故或保單滿期時,將保戶過去所繳總保費返還,因此,是種兼具防癌與保本的健康險。
目前國內所有主約防癌險的等待期,除了遠雄是30日、富邦是60日外,其他都是90日。
1.初次罹癌保險金:這是防癌險比較特殊的給付,主要在於提供保戶罹癌時的急用金。過去的防癌險,只要保戶確定罹癌不管是第幾期,保單就提供幾10萬元的「初次罹癌保險金」,因而使得防癌險的理賠成本大為提高。因此,近年來新推出的防癌險,除了降低這項給付的額度外,若保戶罹患的是「原位癌」時,保單就僅給付原定「初次罹癌保險金」的某個百分比。
其中,除了國泰、台銀、英國保誠、大都會國際與美國是以「原位癌」做區分外,台壽與遠雄則除了原位癌外,還多了「第一期前列腺癌」。其他的5家公司則是以「低侵襲性癌」規範,而所謂低侵襲性癌的內容除了原位癌外,尚包括皮膚癌、第一期膀胱癌、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或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等。
由於初次罹癌保險金僅給付一次,因此,大多數保單都規定,如果先罹患原位癌(或低侵襲性癌)領過初次罹癌保險金,之後又罹患「其他癌症」時,僅再給付兩者的差額,也就是合計最高以約定的「初次罹癌保險金」為限。
以國泰的保單為例,1單位初次罹癌保險金是6萬元,原位癌則是6萬元的20%,即1.2萬元,若保戶罹患原位癌領取1.2萬元,之後又罹患「其他癌症」時,就只能再領6萬元扣除1.2萬元後的4.8萬元的初次罹癌保險金。不過,新光、南山與全球的防癌險則例外,兩類癌症分別給付不需要扣除。
2.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:在10張終身型防癌險中,只有全球沒有提供門診醫療保險金,而剩下的9張保單中,有些僅給付癌症住院前後14日內的門診,有些則以癌症出院後90日內的門診為限,而沒有限定期間的保單,則多規定每一保單年度最多給付90次或120次。其中,只有英國保誠的保單對這項給付沒有任何限制。此外,保單還規定不論保戶每日門診1次或多次,均以1日計算。
3.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:這是防癌險很重要的給付項目,許多其他給付項目都是以「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」的多少倍設定。多數公司一單位的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多是1,000元,且沒有任何天數與次數的限制,唯一例外的是遠雄,保單設有同一年度最高以180日為限的規定。
4.癌症長期住院看護保險金:只有3家公司包括台壽、南山與國泰提供此項給付。其中,台壽與南山規定,當保戶因同一次住院(同一癌症出院再住院未超過14天就算同一次住院)超過90日時,從第91日再提供1單位1,000元日額的長期住院看護保險金,國泰則從第31日起開始提供,第31日~90日每日1單位500元日額,超過90天則提高到1,000元日額。
5.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:除國泰外,其他9張終身防癌險都有提供此項給付,出院療養保險金的給付日數,是以該次住院的天數為準,給付日額從1,500元到250元不等。
6.癌症手術保險金:又區分為住院手術與門診手術2種,其中,南山又以「低侵襲性癌」或非侵襲性的「其他癌症」手術,提供不同的額度。而英國保誠則規定,每次住院的手術保險金以1次給付為限。遠雄則除了依「原位癌或第一期前列腺癌」與「其他癌症」提供不同額度住院手術保險金外,還規定每一保單年度住院手術給付以3次,每次住院以1次為限。而遠雄與國華則是唯一未提供癌症門診手術保險金的公司。
7.癌症放射線治療或化學治療保險金:幾乎所有保單都有提供這項給付,而且每日以1次為限。不過,國華與台銀僅提供門診的放療或化療,也就是若是在住院期間實施的放療或化療,則保單不再給付這項保險金。而遠雄僅對癌症出院後必須繼續接受的放療或化療提供給付,英國保誠則未提供化學治療保險金。
8.骨髓移植保險金:10張終身型防癌險都有提供,且終身以1次給付為限。其中,包括英國保誠、全球、富邦、新光及台銀等5家都規定,骨髓移植時不另外再給付住院手術保險金。
9.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:有6張保單提供這項給付,且終身以一次為限,但南山與英國保誠則是終身各肢以1次為限。
10.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:有5張保單提供「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」且每年限1次。但南山與新光則規定終身以1次為限。
11.癌症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:只有國泰與英國保誠沒有提供這項給付,其他8家公司都有。其中,只有新光是以終身給付1次為限外,其他保單都規定終身每側1次為限。而新光與富邦則另外規定,癌症義乳重建時不另給付手術保險金。
12.癌症身故保險金:如果是帳戶型防癌險,在臺銀、遠雄與富邦都規定,保戶罹癌後不論是否因癌身故,保單便將帳戶所剩餘額當身故保險金給付,但新光則規定,保戶因癌症身故時,除了給付帳戶所剩餘額外,也將保戶過去所繳保費一併退還,如果保戶是非因癌身故時,則是退還所繳保費;至於倍數型防癌險,除了台壽外,其他5張保單都提供癌症身故保險金,其中,國泰除了約定保險金外,還加上保戶所繳保費,而且還是唯一在給付總限額中,不包含癌症身故保險金的公司。
13.豁免保費:豁免保費對保戶來說,是一項很重要的保障,在目前的12張主約中,只有新光、富邦、國泰、南山、台壽與國華6家公司提供這個保障。其中,新光、富邦與南山,則在保戶罹患的是非低侵襲性的「其他癌症」時才提供。此外,富邦、南山與國華除了罹癌外,若保戶發生約定的殘廢事故時,一樣得以豁免保費。
除了上述給付內容外,還有些公司另外提供特殊給付,像國華提供保戶從住院第7日起,每天500元的癌症特別看護保險金;國泰則另外提供放療與化療補助金;台壽則在保戶因「其他癌症」住院,出院後每滿1年提供每單位2萬元的醫療保險金,最多6次等。